國際注冊第1314737圖形商標注冊案例
申請人因國際注冊第1314737號圖形商標(以下稱申請商標)不服商標局駁回決定,向國家商標局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
申請人復審的主要理由:申請商標與商標局引證的第11147826號圖形商標(以下稱引證商標)在圖形構圖、整體外觀、視覺效果以及指定使用的商品等方面不同,未構成使用在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申請商標經過廣泛宣傳和使用已具有較高知名度。引證商標目前處于撤銷程序中,請求撤銷申請做出決定后,再就本案做出決定。綜上,請求對申請商標在中國的領土延伸保護申請予以核準。
申請人向國家商標局評審委員會提交了以下主要證據:申請商標與引證商標信息、申請人簡介、申請商標宣傳使用證據等。
經審理查明:引證商標尚處于撤銷程序中,但時至本案審結之時,其仍為有效的在先注冊商標,仍構成申請商標申請注冊的在先權利障礙。
國家商標局評審委員會認為,本案申請商標為純圖形商標,其與純圖形的引證商標在整體外觀、視覺效果等方面相近,整體予以消費者的印象不易區分,且申請商標并沒有其他部分可增加區分性,二者已構成近似商標;申請商標指定使用的鞋(腳上的穿著物)商品與引證商標核定使用的鞋商品在功能用途等方面相同或相近,屬于同一種或類似商品。申請商標與引證商標共同使用在上述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易引起消費者的混淆和誤認,已構成使用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申請人提交的證據部分未涉及申請商標的使用,部分為網絡證據,其余證據不足以證明申請商標經過使用已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并可與引證商標相區分。故申請商標在第25類商品上在中國的領土延伸保護申請應予駁回。
安徽文廣知識產權為你提供 商標注冊 ·專利申請 ·版權登記 ·高新技術企業認證 ·雙軟認定 ·高新技術產品認定 ·知識產權貫標認證代理 ·科技項目申報代理,網址:www.Wuhubest.cn,詳情咨詢電話:139-6519-1860微信同號。
依照《商標法》第三十條和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國家商標局評審委員會決定如下:
申請商標指定使用在第25類商品上在中國的領土延伸保護申請予以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