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陌遠網絡科技有限公司“MOREYOU及圖”商標注冊案例
申請人因第23660547號“MOREYOU及圖”商標(以下稱申請商標)不服商標局的駁回決定,向國家商標局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
申請人復審的主要理由:申請商標與商標局引證的第14674767號“東方金鈺 EASTERN GOLD JADE及圖”商標、第15949715號圖形商標(以下分別稱引證商標一、二)在商標呼叫、含義、識別要素、整體結構以及視覺感官上均存在較大差別,未構成使用在類似服務上的近似商標。故請求對申請商標予以初步審定。
國家商標局評審委員會認為,本案申請商標由字母“MOREYOU”及圖形組成,其與引證商標一“東方金鈺 EASTERN GOLD JADE及圖”、純圖形的引證商標二在呼叫、元素組成等方面不同,予以消費者的印象區別較大,其即使共同使用在同一種或者類似服務上,通常也不易引起相關公眾的混淆和誤認,未構成使用在同一種或類似服務上的近似商標。因此,申請商標的注冊申請應予以初步審定。
依照《商標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國家商標局評審委員會決定如下:
申請商標的注冊申請予以初步審定,由國家商標局評審委員會移交商標局辦理相關事宜。
第23660547號“MOREYOU及圖”商標信息:申請/注冊號:23660547,申請日期:2017-05-02,國際分類:第36類-金融物管,商標申請人:上海陌遠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申請人地址:上海市徐匯區欽州路100號2號樓31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