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飛車超級聯賽SSC QQ SPEED SUPER CUP及圖”商標注冊案例分析
申請人因第24894818號“飛車超級聯賽SSC QQ SPEED SUPER CUP及圖”商標(以下稱申請商標)不服商標局的駁回決定,向國家商標局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

申請人復審的主要理由:申請商標系申請人所獨創,與商標局所引證的第4407024號“石頭·剪子·布SSC及圖”商標(以下稱引證商標一)、第4407025號“石頭·剪子·布SSC及圖”商標(以下稱引證商標二)、第13535685號“魯商銘車會SSC及圖”商標(以下稱引證商標三)未構成使用在類似服務上的近似商標。申請商標經申請人長期宣傳和使用已經具備了顯著特征和一定知名度,消費者施以一般注意力不會混淆服務的來源。綜上,請求對申請商標予以初步審定。
申請人向國家商標局評審委員會提交了以下主要證據:游戲截圖、百度百科關于申請商標的介紹、相關媒體報道等。
國家商標局評審委員會認為,申請商標與引證商標一、二、三在呼叫、整體印象等方面整體區別較為明顯,以上商標不構成近似商標,共存使用在同一種或類似服務上,不易導致消費者對服務來源產生混淆、誤認。故申請商標與引證商標一、二、三不構成使用在類似服務上的近似商標。
依照《商標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國家商標局評審委員會決定如下:
申請商標在復審服務上的注冊申請予以初步審定,由國家商標局評審委員會移交商標局辦理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