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興業源農產品有限公司“茜貝樂 CYBELE”商標注冊案例分析
申請人因第23318887號“茜貝樂 CYBELE”商標(以下稱申請商標)不服商標局的駁回決定,向國家商標局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
申請人復審的主要理由:一、申請商標與商標局駁回時引證的第20424143號“cybele”商標(以下稱引證商標)未構成同一種或類似服務上的近似商標。二、申請商標經過使用已具有一定的知名度,進而可使相關公眾將申請商標與引證商標相區分。綜上,申請商標應當予以初步審定。
國家商標局評審委員會認為,申請商標中的顯著識別文字“CYBELE”與引證商標文字“cybele”字母構成相同,僅有大小寫的區別,兩商標指定使用在同一種或類似服務上,易導致相關公眾對服務來源產生混淆和誤認。因此,申請商標與引證商標構成使用在同一種或類似服務上的近似商標。申請人提供的在案證據不足以證明申請商標經過使用已具有一定知名度,進而可使相關公眾將申請商標與引證商標在同一種或類似服務上相區分。
依照《商標法》第三十條和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國家商標局評審委員會決定如下:
申請商標在復審服務上的注冊申請予以駁回。
第23318887號“茜貝樂 CYBELE”商標:
申請/注冊號:23318887 商標申請日期:2017-03-29 國際分類:35類 廣告銷售
初審公告日期:2019-02-13 注冊公告日期:2019-05-14 專用權期限:2019-05-14至2029-05-13
申請人:大連興業源農產品有限公司
商品/服務項目:為推銷優化搜索引擎(3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