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原告萬達兒童文化發展有限公司與被告南京市建鄴區宜思甜烘焙店著作權侵權糾紛案
南京市建鄴區人民法院公告(2021)蘇0105民初9959號
徐紀泰:
本院受理原告萬達兒童文化發展有限公司與被告南京市建鄴區宜思甜烘焙店著作權侵權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1)蘇0105民初9959號民事判決書。判決內容如下:
一、被告南京市建鄴區宜思甜烘焙店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侵犯原告萬達兒童文化發展有限公司美術作品《皮醫生》著作權的行為;
二、被告南京市建鄴區宜思甜烘焙店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原告萬達兒童文化發展有限公司賠償經濟損失(包括合理費用)共計8000元;
三、駁回原告萬達兒童文化發展有限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條之規定,
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案件受理費1050元、減半收取525元,由原告萬達兒童文化發展有限公司負擔325元,由被告南京市建鄴區宜思甜烘焙店負擔200元。自公告之日起經過30日內來本院領取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訴的,本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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