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查處一批商標違法典型案例
11月25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管局發布了一批2019年度廣西商標違法典型案例,涉及服裝、建材、燃油、化妝品等多個領域,涉案商家均受罰。
案例1 特價“名牌”原是假冒商品
2019年4月24日,南寧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南寧市新朝陽商業廣場進行檢查時,在一家店鋪發現標注有阿迪達斯、耐克等標識的衣服、褲子、襪子、鞋子等商品,但店鋪內未見相關營業執照及注冊商標授權許可證明文件。
經查,商鋪負責人黃某從他人處購進一批特價處理的標注有阿迪達斯、耐克等標識的服裝鞋襪。經注冊商標人鑒定,現場查扣的衣服褲子、襪子、鞋子,均為侵犯商標注冊人商標專用權的假冒商品。最終,黃某被責令停止銷售侵權商品,并被罰款5萬多元。
案例2 銷售侵權商品被罰2萬元
2019年1月14日,柳州市市場監管部門對柳州保利國際中心進行檢查,現場發現吊頂上安裝有標注“TAISHAN.泰山”標識的輕鋼龍骨。經注冊商標權利人鑒定確認,上述輕鋼龍骨商品為侵權商品。
經查,深圳龍馬遠創勞務分包有限公司從他人處購進“TAISHAN.泰山”標識的輕鋼龍骨進行安裝,構成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侵權行為。最終,該公司被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被罰款2萬元。
案例3 假貨混在正牌商品中銷售
2019年9月3日,梧州市市場監管局對梧州市龍圩區鑫元達潤滑油經營部進行檢查,現場發現一批標注有“美孚”“Mobil”的潤滑油。經商標權利人鑒定確認,其中20桶(罐、瓶)屬于侵權假冒商品。
經查,該經營部是“美孚”“Mobil”等潤滑油品牌的合法授權批發零售商,于2019年7月從第三方購進假冒“美孚”“Mobil”商標的潤滑油,并將假冒潤滑油與正品潤滑油混合一起在門店進行銷售。
市場監管部門認為,該經營部明知是假冒商品而將其混搭在正牌商品中銷售,構成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侵權行為,對其罰款1.5萬元。
案例4 “強生”“大寶”也有假貨
2019年10月9日,北海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根據投訴,對北海市海城區華發化妝品商店進行檢查,現場發現36瓶標注“強生”標識的商品以及204瓶標注“大寶”標識的商品。經商標權利人鑒定,確認上述商品屬于假冒商品。
市場監管部門認為,“強生”“大寶”等品牌在國內市場占有率較大,屬于護膚產品的常見品牌,假冒護膚商品不僅侵犯商標權人利益,也給消費者人身安全帶來風險。該店銷售侵犯“強生”“大寶”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構成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違法行為,對其作出沒收侵權商品、罰款3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5 朋友圈購進假冒商品轉賣
2019年11月5日,在接到投訴后,玉林市興業縣市場監管局對馬某某經營的興業縣蒲塘鎮萬家陶瓷店進行檢查,發現外包裝標注“德高”字樣的TTPI易貼瓷磚膠77包、K11超柔防水槳料2桶,商家無法提供上述兩種產品的合格證明、供貨商相關資質材料和購進票據。
經查,馬某某通過微信朋友圈廣告獲得商品信息并與供貨人聯系,通過別人送貨上門的方式購進上述商品在店面銷售,經廠家鑒定確認為假冒商品。最終,馬某某被罰款3萬元。(記者 趙勁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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